2016年,11月,
「邦喬飛」、即T先生說的「降龍濟公」,他也喊「阿濟叔」,
特地製藥(600顆)說幫我治病,每次吃那「藥」,一定胸口鬱結、心臟絞痛,
我打電話給T先生,
他詢問後回我,說,「阿濟叔」稱此為正常反應,叫我要忍,
臨掛斷前,T先生多會再補一句「婷婷姊交代你按時吃藥」
除了心臟不適外,身體其他亦有異狀,
(「服藥」期間我的舌頭)
(「服藥」期間我的腹腔)
但除了「忍耐」吃完那些藥,我似乎別無他法,
畢竟,「婷婷姊叫你要按時吃藥」T先生數度提醒。
拿不明藥物毒我,畢竟不能「立刻」讓我死,否則T先生難逃司法究責,
所以慢慢毒、慢慢發揮效用,「我死」才會與他無關,
如此方法,總需一些時間;
因此,在那之前,
T先生先斷我學校、戲劇工作(無收入)
再切斷我的人脈、人際,只接收他給的訊息(身邊無人)
沒有工作,身旁除了家姊,亦僅1位之前學生、1位朋友、1位初識未久的朋友,
一切只能任憑混帳們擺佈,他們說了算;
(當時我的通訊軟體聯絡人,包括T先生、S小姐,以及家姊等一共6人)
T先生去學校鬧事後,我非常生氣責備他「我和姊姊每日張口就要吃飯」,大學助理教授薪資不是小數目,且學校十分禮遇我,他怎可擅自胡來?
T先生見我盛怒,情急脫口「負責韓拔每月開銷」
他前後匯了5次、2個月1次, 5萬/次/2月,
而我在學校,近7萬/月,他謂「負責開銷」,不過我的薪資1/3左右,且僅數月;
惟我去香港投石探路打人脈,一待十天半個月不需要錢?
雖然機票酒店T先生已買,但平日裡應酬打通關更是花錢,
我雖有存款,但沒有工作,等於坐吃山空,
何況我還有房貸。
2016/11,
T先生告訴我「交了女朋友-李郁芩」,也說兩人十分相愛,唯獨女方家長嫌棄T先生離過婚,不答應二人來往,
亦提及「和李郁芩私婚」,「家長」則由我代表出席,
T先生說,女方已經同意,就等我給時間;
我罵他「人家女孩子願意委屈,你男孩子不可如是」
於是,我提議「大順三路」的透天厝請家姊搬出來,T先生找師傅粉刷當新房,結婚後他與李小姐就住那兒,家姊和我沒有家累,隨便都可,
粉刷之前,先請個代書,找一日、將透天厝過戶名字給他,
T先生眼眶濕紅,哽咽著說「那餘90多萬的房貸」他去付清,以報答我的恩情。
當然,我怎會認真看待他稱「一筆付掉90多萬」?
不過,我倒多次囑咐他「動作要快」,因為「男孩子沒房如何娶妻」,並交代最遲2017/4之前辦妥過戶,
畢竟對人家李小姐而言,是一種對未來認真的承諾。
2017年,
3月中旬,董浚凱告知我「房貸已清償」,
同時也說,我此生無須費心「信用卡」,他將代為繳納,還要我盡情刷卡;
平時,我只有一張MASTER信用卡有在使用,另一張則是「悠遊信用卡」,每次小額儲值500元;
其餘卡片均係扣繳保險費用,時間未到、不會有應繳金額產生,
保險費,於每年7月才會逐筆來到(2017/7,剛巧與我撕破臉),
有在用的MASTER那張,每月銀行自動扣款(不須T先生繳納),
T先生所謂「代繳卡費」,實際上僅「悠遊卡」1張,
(此卡是電子帳單,T先生當初向我要所有帳號密碼此即理由之一,「幫韓拔收帳單去繳」)
之後,某日,悠遊信用卡被停卡,我致電銀行詢問,才知道,他每月僅繳「最低應繳金額」,且都超過「繳款時間」1個多月,才去繳納,
因此,被停。
此外,2017/3,T先生豪氣干雲說「已清償」的房貸,也是夸誕唬爛,
事實一如我料,他不過每月繳納該月所需「繳款金額」罷了,數月間,也是遲繳,「全部清償」、子虛烏有,就是他一貫的欺詐謊言,
最後還是我自己去「全部清償」兼繳「滯納金」,
(下圖是董浚凱佯稱代繳房貸,實際上,我每月均被催繳,且幾乎自行繳納)
我的電話費,亦如出一轍,
2015年下旬,T先生藉口「在香港專用號碼」,並意有所指我身邊的人只知坑我、吃我,不知圖報、忘恩負義,要我別再與之往來,
拿走我已用十多年0958的手機,辦個09055新號碼,
新號碼,通訊錄中僅三個人,
網路又是吃到飽,每月最多1000出頭,
與房貸、信用卡一樣,相同手法,
前兩個月正常繳款,取信於我後,便有一搭沒一搭、然後放爛,直到我發現、自己收拾,
更一再謊稱「網路吃到飽」,
卻與事實相反,
我幾十年人生,須繳、須納、須付的,不曾拖過、未曾少過,
看我的信用卡消費紀錄即知,我從來不是亂刷卡、亂買東西的人,
房貸、信用卡、電話費,豈會付不起?
平日裡,就算不是工作期間,劇團夥伴一起吃飯,也皆我買單,
甚至約黃惠姍夾娃娃,也是我換代幣給她,
很多朋友都知道我是個超級大方的人,
在我家的教育裡,「佔人便宜」是不入流且愚蠢的行為;
房貸、信用卡、手機,哪樁不是T先生說「養韓拔天經地義」,加上我房子要送他,他自告奮勇繳的?
然後,只繳數月,又拖款拖帳衍生利息,最終變爛帳,我自己收拾。
一切,
簡單說,
董浚凱欲致我命,以不明藥物慢慢毒我,
在這期間,則將我弄臭,搞到身敗名裂,
假使最終我未死,也會因信用破產、人際全無,而難以生活、難以在社會立足,
甚至無力辯駁他羅織的謊言,也無力反擊他和許時恩忘恩負義的攻擊。
我從不是個自私、藏私的人;
除房子送T先生當新房,
「濟公」與我對話,我亦請託「幫忙小凱大紅」,
T先生向我提出和李小姐私婚,我提議「我先搬回家-透天厝」,新租的地方只要趕得及我和家姊搬過去,讓他重新粉刷裝潢當新房即可,
畢竟飯店住久沒有家的感覺,再者,我若從飯店直接去他賃處所,豈不真的沒機會與那住了30年的屋子道別?
只是,他多次否決我的提議「先回透天厝」,甚至搬出「婷婷姊」,
當時的我,雖不知T先生為何想方設法不讓我回大順三路透天厝,但我總認為,他應是出於愛我的某種善意、一如我愛他,加上他不時以「婷婷姊」之名的訊息,我自是靜候,無多思慮,
其實,
透天厝彼時僅有家姊居其中1房,另外則是劇團成員出入;
T先生的算盤是,禁止團員進入、軟言哄騙家姊搬離,相較容易,
我若搬回透天厝,節外生枝,「房子過戶易生變數」才是他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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