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昱志入劇團時,與(亦喊我韓拔,說此生無我會死的)許時恩交好,據他們稱,他二人經常整夜躺在公園草皮,細數天上星斗直至天光曉白,每週至少四、五夜。

 

S小姐大學未畢業即在劇團,我知她不是隨便性愛的女生,

T先生花名在外,上床性愛如吃飯睡覺,劈腿多人前科累累,

(他現在所稱膝蓋有傷等等英勇事蹟,完全唬爛,不過是當年他劈腿論及婚嫁的Rebeca,女方破門捉姦,他情急從後陽台往樓下跳導致)

我怕S小姐與T先生「玩遊戲」(他二人所稱)玩出火來,於是嚴格規定一周不得超過兩次,以及最晚半夜三點要解散各自回家。

 

因我不太注意網路,臉書也是偶一滑之,故有關網路上T先生的流言蜚語我所知不多,通常都已是沸沸揚揚,T先生自己拿到我面前,先佯裝「真的好像(我)唷」,然後撇清。

 

有陣子,網路瘋傳T先生去按摩店偷拍,

(畫面多是「小姐」裸上身、避開T先生,應是偷拍賣給色情網站)

影片開始是小姐領T先生進房、小姐離開時T先生偷藏鏡頭、T先生脫衣褲趴床上(此時鏡頭已拍不到T先生)小姐進來,過程中小姐裸上身按摩、兼幫T先生打手槍,影中人像與聲音辨識得十分清楚。

 

我深諳用人不疑之理,除非有直接證據,要不我選擇相信T先生說詞,即便那影片偷拍者的刺青與他同位置、聲線相同、體態亦同。

 

2013年,「直接證據」出現了。

 

那年我的作品《夜色未盡》對外公開甄選演員,女主角選定一氣質頗佳的楊小姐。經過大半年的甄試、排練,最後演出,一路,看來也相安無事。

夜色未盡劇照.jpg

上圖是《夜色未盡》劇照,T先生(董浚凱)、黃惠姍(李畢寶),兩個括弧裡的藝名都我取的

 

201412月,我們正在排練這年的另齣作品,

 

一日傍晚,執行製作告訴我,T先生對楊小姐始亂終棄。

她說,楊小姐與其聊了一下午,哭得十分嚴重,並自2013T先生和她「交往」開始一路陳述。

 

T先生在表演領域正要嶄露頭角,這種事,不能瞎說,要有憑有據;

於是我要求執行製作約楊小姐(楊小姐為2013的徵聘演員,2014年的戲她無參與),

我們於當晚排練後眾人把話講清楚,當面即不容扭曲,誰負誰,誰說謊,真相極易分辨。

(我還和執行製作約定,等會兒進排練場不提此事,T先生毫無心理準備看見楊小姐,若真有鬼自有破綻,話都不必講)

 

結果,我還是私心了,

(容我為自己辯白-天底下有父親不會偏袒子女?)

 

接近晚上十二點,排練結束,

我匆匆離開二樓排練教室,欲迎在一樓等候的楊小姐,

就在與她面對面、但尚有10來步之遙,楊小姐手機響,她將電話拿在面前,十分無奈的表情,

她告訴我「T先生已撥10數通」,第一通T先生警告楊小姐在我面前「不該講的不要亂講」,且恫嚇「看導演是相信妳還是相信我」

於是之後的來電楊小姐不敢再接,也因楊小姐不接電話,致使T先生愈撥愈密集。

 

我看到楊小姐手機的來電顯示嚇一大跳,

我一進排練場基於「為父」的私心先告知了T先生,並要他不動聲色,

未料他竟在我下樓這小小空檔,搶前撥給楊小姐,且不是第一通,

(楊小姐手機來電紀錄顯示,當晚排練休息空檔,T先生即已撥了10來通;第一通「警告恫嚇」是我告知T先生後的5分鐘)

 

那夜,我們搞到半夜,

 

楊小姐說「T先生2013年即經常至其公司等她下班」,我心中冷笑楊小姐夸言,畢竟此(她來甄試並入選女主角)前二人毫不認識。我轉問T先生,(心中)希望男方給女方一個強且有力的駁詞,要她不敢再隨口誣言;

 

T先生卻說「我找她對台詞啊」,振振有詞。

 

楊小姐說「某晚T先生至其公司與她一起晚餐」,我亦不信,因她所說的那晚下著大雨,楊小姐公司與T先生的店又是高雄一南一北反方向,重點是,那晚排練至一半,T先生稱胃痛,於是先行離開說要去「阮綜合」掛急診。

 

但當我轉頭詢問他時,

 

他說,「我去幫韓拔換一個揹袋」(楊小姐公司販售各式背袋背包)。

 

楊小姐又說「T先生經常半夜三、四點在我家樓下吼叫,要我下樓」。

一直以來,T先生均告訴我,每晚回家他會拿起劇本練習,約莫四點沖個澡,早上六點幫學員上課。

所以我認為楊小姐「三更半夜」說詞實是誇大,於是當著眾人再度詢問T先生,

 

沒想到,T先生說

「如果有一個女的,神經病一整夜打了上百通電話,任何人都會受不了而前去理論吧」

 

「需要天天理論?」我問,因楊小姐說T先生幾乎每夜都在樓下大喊。

「因為她天天打啊」,T先生還是振振有詞。

 

楊小姐說,有一次, T先生出手重推她、幾是打人,楊小姐數名同事目睹、皆可為證。她本有意與T先生長期交往,但因原生家庭的家暴陰影,致使其開始疏遠T先生,未料T先生自此瘋狂糾纏、要她「出面負責」,無分晝夜。

 

最後,楊小姐秀出手機裡數十張與T先生於旅館全裸甜蜜自拍,在眾人錯愕中結束一場對質鬧劇。

 

結束前,我要求楊小姐將照片傳給T先生,也告訴T先生,這種謠言十分可怕,要及時制止、切勿讓事態擴大,並要求T先生拿那些照片去勘驗真偽,且對楊小姐提告。

 

那時是2014年下旬,在我每隔數月便催促一次之下,

終於,在2017年看到所謂的「鑑定報告書」,

(這期間,T先生對於我的催促,以各種理由搪塞、未能拿出;僅說,他早於前一年2016即已提告,楊小姐被判拘役三天,由於楊小姐無錢償罰鍰,因此被關三天。沒有鑑定書可資證明,董浚凱如何告贏楊小姐?他被我逼急的搪塞謊言,已無邏輯、不顧前言後語

 

楊小姐究竟有無被關我無從得知,但那所謂「鑑定書」我一看到、瞬時心涼,

 

T先生說,那是台灣唯一一家公部門所屬的鑑識單位(「也才會等那麼久」他說),因此那份報告書算是公部門開立的公文書,具法律效力。

我在公部門工作近十年,所謂公部門的公文書各式各樣何無見過、何未寫過?

只能說,T先生給我看的那份,

 

很假!

 

當初我說盡快、不要拖,名譽這種事不能任人汙衊;

等了快三年,我看到一張A4大小、極粗糙、不正式,文內說明用字遣詞白話如小學生的「公文書」。

 

2014結束鬧劇那夜,大家各自回家後,我收到楊小姐的訊息,

楊惠怡來函1.jpg

如同她在對質時,一一秀出她與董浚凱的裸體合照,

給我的訊息,她一一羅列「開房間」的日期,

(一個女孩子,犧牲至這樣程度,令人心疼)

 

但才幾個鐘頭,

她給我的訊息卻又改口,「單戀董俊凱」,

楊惠怡來函2.jpg

我看到這封訊息,心中立即閃過「這女孩被董浚凱恐嚇了」

 

半夜3點多解散,

03500405各傳一通簡訊給我,

之後,董浚凱上她家恐嚇,並喝令重傳一次訊息給我,

(未免被我懷疑,所以時間壓在幾個鐘頭後)

 

 

那段時期(20132014)還有一事,

T先生健身房臉書粉絲專頁經常有一叫「唐于晴」(有時叫「唐晴晴」)的女生,密集留言、用詞大膽露骨。

 

董浚凱最早對我的說詞是「店裡的普通會員,根本不算認識」

後來改口「『唐小姐』是『楊小姐』假扮的假帳號」

之後又變成「真有一個『唐小姐』,但我所見之『唐小姐留言』是楊小姐假扮」

 

且稱楊小姐騷擾唐小姐;

 

我問T先生,她們彼此不認識,如何騷擾?

T先生說,他陪唐小姐去百貨公司遇見楊小姐,

我質疑「T先生為何陪一個『普通會員』去百貨公司?」

他說,因為唐小姐要買體育用品,不熟,所以約他去;

 

健身相關的體育用品,董浚凱的店不都有販售?何須去百貨公司?

何況對方只是他所稱「根本不算認識」的普通會員?

 

去百貨公司買體育用品,還剛巧遇上楊小姐逛同一個百貨公司?

所以楊小姐心生妒恨、進而騷擾?

 

盡管董浚凱的說詞漏洞百出,

他卻自以為聰明的瞞天過海,

 

殊不知女孩子為證己清白,縱使曠日廢時,依舊意志堅定,

 

一年後,我再次收到楊小姐訊息,

因我與她非臉書好友,所以她傳給劇團,

楊惠怡來函3.jpg

楊惠怡來函4.jpg

楊惠怡來函5.jpg

楊小姐的訊息講兩件事,

1「從頭到尾說謊的都是凱(董浚凱)」

2則是「我只想找回屬於我的公道」

 

我向T先生提及「楊小姐給我訊息」,

雖董浚凱再三追問內容,惟我始終不願透漏,

2天後,

我即收到「唐于晴小姐」的訊息,

唐于晴來函1.jpg

唐于晴來函2.jpg

其述約是

「我與董俊凱交往3年」

「董浚凱與劇團簽約,若承認戀情需賠償」

「董浚凱很聽韓導演的話」

 

我其實不太相信「唐于晴」真有其人,

應是T先生假扮出來、混淆視聽的,

除了臉書她追蹤我、卻不是加好友,(假帳號通常不太貼文,故其意圖是,我看不到「她」的PO文,很正常)

唐于晴來函3.jpg

另外,

我和她素昧平生,董浚凱對我說詞還是「不太認識的普通會員」,為何無故給我訊息?

 

訊息中強調「與董俊凱交往」,意在撇清楊蕙怡,說明「楊蕙怡無聊加神經病」,

怎會有女孩子對他人如此惡言註釋?

「無聊加神經病」雖不是髒話,但有家教的女孩子怎講得出這樣的話?對象還是一個女生?

 

再者,她說「董浚凱與劇團簽約,若承認戀情需賠償」

螢火蟲劇團跟團員、外聘演員、設計者,一律只簽「時效約」,以一齣戲為單位,訂有時程,時間一到、合約立即失效,

合約中,沒有任何一條關於「談戀愛」、「感情」之規定,

 

董浚凱虛假程度與能力,一般人難想像,他十分了解「『假扮』要故意漏餡」,

他假扮一個叫「唐于晴」的人,而唐于晴對劇團所知不多,故講出那種「無知」的話,刻意露餡,

 

尤其我在訊息中質疑「她」身分,要「她」立刻給我電話,

她雖給了,但卻說「我在上班」,

 

董浚凱了解我不會打電話給一個陌生人,所以大方給了電話號碼,

但「我在上班」卻又出現漏洞,

如果「唐于晴」正在上班,怎有辦法與我訊息一來一往?

若可以與我一來一往訊息,講電話不是更快?更省時?

 

總之,

我若不認定「董浚凱假扮唐于晴,為潑糞楊蕙怡『無聊加神經病』」

而相信真有「唐于晴」此人,

 

那不就表示,

「董浚凱腳踏兩條船(以上)」

「董浚凱欺壓恐嚇楊蕙怡無誤」

「董浚凱對唐于晴說謊-合約一事,為了玩玩就丟,不願公開」

 

無論有沒有「唐于晴」,

執行製作給我的訊息,

「董浚凱打女人」確為肇端

「董浚凱說謊致使事態擴大」

執行製作看不下去1.jpg

執行製作看不下去2.jpg

執行製作看不下去3.jpg

董浚凱雜亂不堪的性關係,說來是他自己私人的事,劇團(或我)無須介入,明哲保身即可。

但當時的董浚凱尊我為「父親」,事事先尋我意見,需要我保護;

「兒子」發生事,做「父親」焉能不理?

更何況,

董浚凱淫亂的性行為,已波及劇團,

董浚凱淫亂觀眾來函1.jpg

董浚凱淫亂觀眾來函2.jpg

再一次,董浚凱玩殘了自己名聲,這一次,拖劇團下水,

「健身業的董昱志」被玩爛了,

「劇場的董浚凱」再次被玩爛,

怪不得2015年他便急於拉著我,往電影圈去,

只是電影事業還沒開始,

他頂著「電影公司老闆」光環,就性急的「狗改不了吃屎」,與多人有染,

待消息傳回台灣,

他又卯足力,與我之前合作過的電視演員攀關係,瘋狂在人家的臉書直播買東西,

 

人家電視演員當他是「好客」,他卻自以為是明星「共襄盛舉」,

(沒有我,董浚凱早非所謂「演員」,更遑論他還開保時捷假扮「明星」)

 

買直播東西,不會買著買著變「明星」,

如同他去蹭日籍歌手Aska

人家當他是fan,他自認是朋友,

以為蹭著蹭著Aska,會進入「日本娛樂圈」,

 

什麼方法都試,實在不行了,

竟在臉書貼這種「賣東西」的文,「便宜賣自己」,

畜生很好用2.jpg

這不是犯賤!?不是報應!?

 

在我包裝下的成功演出,他自認已是「明星」,

因私利無端與我撕破臉,憑自己又當不了「當明星」,

 

真該怨嘆的,應是我吧,

一路花那麼多錢、精神,力捧他,

捧出個名堂了,他卻自以為能飛天遁地、不需要我了,

最後「廉價賣自己」。

 

廉價賣自己不成的董浚凱,

之後鼻子摸了,還是回去那被他貶得悽慘落魄、他稱是下等人從事的「健身業」。

 

 

楊小姐不是T先生第一個動粗的女生,更早之前的,皆他向我坦承,且不再贅述,

之後的,尚有東京街頭揍毆S小姐等情事。

(現在S小姐與T先生交好,有革命情感,關於此,他倆絕對異口同聲否認;S小姐被揍、又吞得下去,我何須為她抱屈?只能說「被揍活該」!)

 

此外,楊小姐後,董浚凱雜亂的性關係,還有其店裡的女店員、女演員等人,

 

 

這些年,我多次耳聞T先生出入「男同志性愛派對」,因沒有親眼看到、沒有證據,我寧可相信那只是「傳聞」、從未多講。但若以T先生前科累累、雜亂的性關係,以及其為了店裡業績不擇手段、無所不敢看來,參加「性愛派對」並非不可能。

 

尤其跟我撕破臉,少了一個「韓拔」在身旁叮嚀、碎念;我相信,現在T先生雜亂的性關係,定是變本加厲,無所忌憚。

 

以致我離開他們生活圈多年,有更多人看不慣他那淫穢行為,繼而挺身PO文,我想這位網友,應是不希望再有更多人受到傷害,所以勇敢出面說明。

老闆不斷欺騙感情.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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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n Jiang

    董浚凱與許時恩的背叛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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